宏观调控:仍需坚持,重在改善
车海刚(2005.5)

    随着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数据的公布,围绕宏观调控的争论声音又起。有人以一季度经济增长速度达9.5%,远超出8%的年度预期目标为由,认为经济过热现象尚未得到遏制,并由此质疑宏观调控的作用和效果。国家发改委、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对此给出的解释是:9.5%的增速与去年同期持平,可以说开局良好、总体平稳;同时,宏观调控本身是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并非一味控制增长速度。 

    投资增长无疑是判断经济过热与否的另一重要指标。一季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8%,比去年同期回落20.2个百分点,走势明显放缓。但统计局官员提醒说,今年一季度的投资增长建立在去年同期高速增长基础上,因此,投资规模仍然偏大,速度仍然偏快;而且从当前情况看,许多地方的投资冲动仍很强烈,反弹压力较大,3月末在建施工项目总投资增速偏高(达26.7%)就印证了这一点。 

    通过分析以上数据,再考虑到煤电油运依然紧绷、部分行业盈利水平下降、工业品出口结构性矛盾突出、生产资料价格持续上涨以及农业面临潜在风险等问题,我们可以得出两点基本结论:其一,一年多来的宏观调控取得了积极、显著的成效;其二,经济运行中的一些突出矛盾仍然存在,宏观调控处于关键时期,不能轻言放松。 

    也就是说,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至少仍将是今年之内的政策主旋律。这也正是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所确定的基调。 

    人们在谈论中央的这一政策取向时,往往较多关注的是“加强”二字,而忽略了“改善”。实际上,从一季度经济运行的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看,“改善”宏观调控比“加强”宏观调控更为重要和紧迫。 

    加强,意味着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要不断保持前期各项宏观调控措施的力度,防止前功尽弃。而改善,按照吴敬琏教授的说法,主要包含三个层面的意思:一是更加注重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来进行宏观调控;二是大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三是着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 

    前年下半年和去年的宏观调控,尽管使用了加息等一些经济手段,但仍在相当程度上依靠的是行政手段的强力控制。这在当时各地政府屡屡无视警告、“圈地风”“投资热”盛行的情况下,是可行的,也是必需的。但是随着调控初见成效,行政力量有必要适时收缩,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谨防政府对经济干预的“固化”甚至“异化”。 

    我们注意到,今年以来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中,除了继续坚持“收缩地根”以外,更多采用了提高房贷款利率、逾期还贷罚息等经济手段;此外,征收不动产税也在商讨之中。这代表了一种好的趋势。当然,在动用这些经济手段时,如何恰当地掌握时机和火候,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这是另一个范畴的话题了。 

    如果说,转向以经济和法律手段调控为主体现的还是一种“战术”转变的话,那么,大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体制改革,则具有更长远的战略意义。 

    应当看到,当前投资热之所以余温未退、且还存在着相当大的膨胀和反弹压力,根本原因在于体制、机制和增长方式等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而这些问题的解决之道,惟有加快推进改革,其中尤为迫切的是金融领域和投融资领域的改革。 

    从这个意义上说,2005年是“调控年”或“改革年”的说法其实没有什么实质的区别。宏观调控与深化改革密不可分:不深化改革,宏观调控就谈不上改善;不深化改革,调控成果就难以巩固,也就摆脱不了“调控——反弹——再调控”的怪圈。

《学习时报》第28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