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录用机关公务员报到注意事项

 

一、报到时间、地点

录用公务员请于200871日上午900到中联部报到,届时有专人在中门传达室接待。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向干部局教育培训处请假。正式报到后,签订《入部协议书》,除国家法定假期外,试用期(1年)内不安排休假。

 

二、报到时须携带的材料

1、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社会在职人员须携带《行政关系介绍信》、《工资关系介绍信》(所在单位接到我部《调函》后开具)。

2、北京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须携带《常住人口登记卡》;外地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须携带《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号中联部(注:外地社会在职人员如无法办理《户口迁移证》,可携带户口本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卡首页复印件)。

3、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单位为“中联部机关党委”或“中联部机关团委”。

4、自传。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成长过程(学习、工作情况)、加入党、团组织情况、奖惩情况和报考我部动机和感受。自传须以16开纸打印,末尾用钢笔或签字笔署名。

5、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1份(A4纸)。如身份证遗失,需持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含有身份证号码的证明。报到证或介绍信、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完全一致,有不一致的,须持有公安部门有关证明。

6、照片。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8张。

 

三、档案转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号中联部干部局人事管理处,邮编:100860

 

四、行李及宿舍

615前集体宿舍安排完毕。北京院校毕业的外地学生,可在离校前与录用单位联系,将行李存放在本人宿舍;外地院校毕业生途经北京回家探亲的,也可事先与录用单位联系,将行李存放在本人宿舍。社会在职人员可在报到之前将行李托运到北京,由本人或委托录用单位到车站提取行李后存放在本人宿舍。因行李未按期提取而缴纳的滞纳金或罚款自理。

 

五、其他

1、请于625前,以“××自我介绍”为标题,将本人自我介绍(300字以内,包括籍贯、毕业院校及专业、兴趣爱好等)和两张个人生活照以附件形式发至我部公务员考录电子邮箱:gbzl@idcpc.org.cn

2、外地应届高校毕业生由院校所在地、社会在职人员由原单位所在地到北京的交通费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核报,请妥善保管交通费用票据;凡绕道来北京,超出规定的部分自理。

联系电话:010-83908009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干部局

           二○○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