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08年考录公务员

专业考试和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2008年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和规定,现将我部2008年公务员考录专业考试和面试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822324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最低分数线请登陆我部网站“公务员考录”专栏查看《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08年考录公务员专业考试和面试名单》;具体安排查看《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08年考录公务员专业考试和面试安排》。网址为:www.idcpc.org.cn

   

二、考试地点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号。

 

三、考试方式与内容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采用标准化试题,由考生填涂机读卡。专业考试方式和内容如下:

(一)翻译类(印尼语、越南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俄语、希腊语、德语、英语),重点考察考生本专业外语的听、说、读、写、译等能力和水平。

1、专业外语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试题类型包括翻译(中译外、外译中)及外文写作等。

    2、专业外语口试:考试方式为交互翻译或回答考官提问等。

3、综合能力考试:(1)英语笔试:考察考生的英语水平(报考英语翻译职位的考生,综合能力考试中“英语笔试”科目改为“第二外语笔试”);2命题写作:考察考生的中文写作水平及综合分析能力

 

(二)调研类(国际问题调研和综合调研),重点考察考生的调研能力和外语水平。

    1、调研能力考试:考试方式为闭卷的命题写作,重点考察考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外语(英/俄)考试:1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试题类型包括翻译(中译外、外译中)及外文材料摘编等;2口试:回答考官提问和对给定的材料发表看法。

 

    (三)行政综合类(综合文秘),重点考察考生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英语水平。

    1、综合能力考试:考察考生文字水平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英语水平考试:(1)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试题类型包括翻译(中译译中)及语材料摘编;2口试,回答考官提问。

 

四、有关要求

(一)请考生见到本公告后,于200821215通过电子邮件确认能否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报考英语翻译的考生请在邮件中注明第二外语),邮件标题请按以下格式注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我部公务员招考电子邮箱为:gbzl@idcpc.org.cn

考试类别

电子邮件标题

翻译类

姓名+××语翻译+考生身份简称

调研类

姓名+××局调研+考生身份简称

行政综合类

姓名+办公厅

考生身份简称如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008毕业20062007毕业未派遣,档案、户口等关系留在学校,学校可以按照应届毕业生派遣的人员)简称为“应届”;社会在职人员(含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简称“在职”;留学归国人员(含留学归国待业人员)简称“留学”;其他人员(包括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和待业人员简称“其他”。

 

(二)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请携带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个人求职简历和备查材料(笔试时提交或审核)在开考前20分钟在我部中门等候(正门南150),届时由工作人员统一引领进入考场或侯考室。备查材料具体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008毕业20062007毕业未派遣,档案、户口等关系留在学校,学校可以按照应届毕业生派遣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成绩单备查,并提交个人求职简历(务必包括以下内容:①自高中起的学习经历;②有留学经历的,注明留学性质(公派、因私))。

2、社会在职人员(含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备查,并提交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复印件和个人求职简历(务必包括以下内容:按年份填写工作单位、职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个人档案情况:存档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户口情况: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留学归国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成绩单、国外大学授予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大学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备查,并提交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复印件和个人求职简历(务必包括以下内容:注明留学性质(公派、因私)、就读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及学历、学位证书等情况;按年份填写工作单位、职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个人档案情况:存档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④户口情况: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留学归国待业人员,须在个人求职简历首页右上角注明“留学归国待业人员”字样,涉及工作经历的要求可不提供相关资料。

4、其他人员(包括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和待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成绩单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备查,并提交个人求职简历(务必包括以下内容:个人档案情况:存档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户口情况: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5、调剂人员除按上述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外,还须携带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单。

凡在备查材料及个人简历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五、其他

(一)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时不得使用手机、寻呼机、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考试科目涉及外语的,不得使用字典(含电子字典),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专业考试和面试期间,我部为考生提供午餐(专业考试和面试为全天的)和瓶装饮用水,其他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我部位于木樨地立交桥西南侧,考生可乘1路、4路、21路、32路、52路、65路、68路、114路、308路、320路、337路、617路、695路、717路、728路、802路、特5路、特6路公共汽车或地铁1号线在木樨地站下。

(四)我部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公共科目考试、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情况,择优确定参加体检名单,届时将电话通知有关考生参加。体检根据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我部承担。

(五)我部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为:01083908009

(六)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号中联部干部局教育培训处,邮政编码:100860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干部局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