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我部录用人员报到的通知

 

一、报到时间、地点

2009年我部录用人员请于200971上午900到中联部报到,届时有专人在中门传达室接待。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向干部局教育培训处请假。正式报到后,签订《入部协议书》,除国家法定假期外,试用期(1年)内不安排休假。

 

二、报到时须携带的材料

     1、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社会在职人员须携带《行政关系介绍信》、《工资关系介绍信》(原工作单位开具)。

     2、北京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户口为集体户的须携带《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户口为家庭户的须携带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A4纸)。

     外地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户口迁移证》原件,户口迁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号中联部。

     外地社会在职人员,户口为家庭户的须携带户口本原件和首页、本人页复印件(A4纸);户口为集体户的须携带《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卡首页复印件(A4纸)。

     3、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单位为“中联部机关党委”或“中联部机关团委”。

     4、自传。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成长过程(学习、工作情况)、加入党、团组织情况、奖惩情况和报考我部动机和感受。自传须以16开纸打印,末尾用钢笔或签字笔署名。

5、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复印于A4纸)。如身份证遗失,需持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含有身份证号码的证明。报到证或介绍信、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完全一致,有不一致的,须持有公安部门有关证明。

     6、照片。一寸和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各8张(背面注明所在单位和姓名)。

 

三、档案转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号中联部干部局人事管理处,邮编:100860

 

四、行李及宿舍

     6月20集体宿舍安排完毕。北京院校毕业的外地学生,可在离校前与录用单位联系,将行李存放在本人宿舍;外地院校毕业生途经北京回家探亲的,也可事先与录用单位联系,将行李存放在本人宿舍。外地院校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可在报到之前将行李托运到北京,由本人或委托录用单位到车站提取行李后存放在本人宿舍。因行李未按期提取而缴纳的滞纳金或罚款自理。

 

五、其他

     1、请于615前,以“××自我介绍”为标题,将本人自我介绍(300字以内,包括籍贯、毕业院校、专业、工作单位及兴趣爱好等)和两张个人生活照以附件形式发至我部公务员考录电子邮箱:gbzl@idcpc.org.cn

     2、外地应届高校毕业生由院校所在地、社会在职人员由原工作单位所在地到北京的交通费用、行李托运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核报,请妥善保管有关费用票据。凡绕道来北京,交通费用超出规定的部分自理。

     联系电话:010-83908009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干部局

                                                        二○○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