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摩尔多瓦的关系

  

   一、双边政治关系

  1992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摩尔多瓦共和国建交。同年6月,中国在摩开设大使馆。1996年3月,摩在中国开设大使馆。 中摩建交十年来,两国关系发展顺利。

  中方主要往访有: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1994年10月)、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钱其琛(1995年4月)、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吴阶平(1996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尉健行(2000年10月)、江泽民主席(2001年7月)、全国政协副主席孙孚凌(2001年11月)、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2002年11月)。

  摩方主要来访有:总统斯涅古尔(1992年11月)、议长鲁钦斯基(1996年3月)、外长波波夫(1996年9月)、总统鲁钦斯基(2000年6月)、总理塔尔列夫(2001年11月)、议长奥斯塔普丘克(2002年8月)、宪法法院院长普什卡什(2002年9月)、总统沃罗宁(2003年2月)。

  二、双边经贸关系

  1999年8月,中摩经济贸易合作委员会在摩首都基希讷乌成立,并举行了第一次会议。双方签署了《中摩合作委员会工作条例》。2002年9月,中摩经济贸易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基希讷乌举行。

  2000年中摩双边贸易额为812万美元,其中中方出口20万美元,进口792万美元。2001年双边贸易额为1479万美元,其中中方出口215万美元,进口1264万美元。2002年双边贸易额为59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口169万美元,进口421万美元。
  
  三、双边文化、教育、卫生领域的交往与合作

  1992年11月,中摩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摩尔多瓦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此后,两国文化部一直签有文化合作计划。2000年5月、2001年4月,摩体育舞蹈团、音乐家小组分别参加了第一届、第二届“相约北京”演出。

  2001年7月,中摩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摩尔多瓦共和国政府教育合作协议》。摩在华公派留学生为6名。中国在摩自费留学生约20名。中方一名中文教师在摩国立大学任教。

  2000年6月,中摩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摩尔多瓦共和国政府卫生和医学科学合作协定》。2003年2月,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摩尔多瓦共和国卫生部关于提高卫生专业人员技能合作的议定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摩尔多瓦共和国卫生部传统医药合作谅解备忘录》。

  四、重要双边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摩尔多瓦共和国联合公报(1992年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摩尔多瓦共和国关于在21世纪继续加强全面合作的联合声明(2000年6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摩尔多瓦共和国联合声明(2001年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摩尔多瓦共和国联合公报(2003年2月)



来源:外交部网站